社稷坛与社坛
社不是只有神名,也是一处被王、诸侯、大夫和群体分别建立的祭坛;理解社稷必须同时看神、土、坛和政治共同体。
《祭法》的层级
《礼记·祭法》区分:王为群姓立大社、为自己立王社;诸侯为百姓立国社、为自己立侯社;大夫以下成群立置社。祭坛的建立者、服务对象和政治规模决定其名称。
这说明“全国只有一座社稷坛”并不符合早期制度想象。社可以遍布不同层级,既具有中央礼制,也具有地方共同体基础。
与神座的关系
后土因平九土被解释为祀为社,后稷等农业功臣进入稷祭解释。社与稷的神格必须通过坛、祭品、政治层级和地域显现。
地点网络
设定层
众神殿没有唯一社稷总坛。每个文明共同体只能建立属于自己的土与谷物祭坛;若坛被迁移或毁坏,必须记录谁失去土地代表权和祭祀资格。